國立臺東大學人文創新與社會實踐中心延聘【博士後研究員】徵才啟事(2025.12.11收件截止)

一、徵才單位:國立臺東大學人文創新與社會實踐中心

二、研究主題:國科會第六期「人文創新與社會實踐」計畫「疊與展(pacacurucurudj tu paljazua):深化南迴永續的韌性條件」

三、延聘名額:1名。

四、申請資格:

()具備以下任一領域專長:人文社會科學、南島文化、公共行政/治理、資訊管理、產業創新或相關研究領域博士學位。

()願積極投入人文創新與社會實踐計畫,工作熱誠、認真負責、能獨立思考,具良好人際溝通能力與團隊合作精神尤佳。

()申請人若為應屆畢業但尚未取得博士學位證書者,需於申請時出具下列文件,並在通知錄取後,於正式起聘前補繳博士學位證書影本:

  1. 於國內就讀博士學位者,應提供經系所用印之博士學位口試委員審查通過證明文件及口試會議記錄,作為臨時之學歷證明文件。
  2. 於國外就讀博士學位者,需由國外大學註冊單位或系所單位出具證明之口試及論文審查通過的臨時學歷證明文件,並提供該證明文件之中譯版本。此文件不得由指導教授出具。
  3. 國外博士學位證明文件須經臺灣駐外館處認證。

五、收件截止日:20251211日(紙本應徵資料以郵戳為憑)。

六、起聘日期:20260101日或經商議後決定之日期。

七、應檢附申請文件:

()博士後研究人員個人資料表。

()著作目錄。

()博士學位證書。

()博士論文或改寫完之專書。

()博士論文中文摘要。

()其他已出版之著作。

()其他有助審查之個人資料(如:自傳、應徵動機、工作經歷或相關成果)。

八、待遇:以「國立臺東大學專案計畫專任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送國科會審查,實際核定金額由國科會審定之。

九、聘期:經審核通過之應聘者,需先提供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通知報到後起聘20260630視工作表現及計畫狀況得續聘。本計畫一期核定三年,每次聘期以一年為原則。

十、工作內容:

() 協助本計畫行動方案之推動成果產出與工作報告撰寫

() 田野調查、文獻蒐集整理評析與理論反思。

() 與臺東縣南迴地區場域夥伴共學共作。

() 撰寫研究札記與學術論文。

() 須於計畫主持人之指定地點工作及蹲點。

() 本計畫延聘之博士後研究員得經計畫主持人同意後,於工作時間兼任本校一門課。經同意於本校兼任教學工作者,本校得另支給授課鐘點費。

十一、延聘單位聯絡人及電話:張小姐,089-517401

十二、應徵資料請email寄送及紙本郵寄:請將應檢附資料電子檔(.doc.pdf) emailylch7@nttu.edu.tw信箱,電子郵件主旨需填寫「○○○應徵人社中心博士後研究員」;並將一份紙本資料郵寄至95092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並請註明「應徵國立臺東大學人社中心博士後研究員」。如須歸還紙本應徵資料,請檢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若未檢附概不寄回。

初審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